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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银川市委第十四轮巡察贺兰县5个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稿件来源:贺兰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1-18 13: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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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30日,我县召开第十五届县委第16次常委会听取银川市委第十四轮巡察贺兰县5个部门整改情况汇报。县委网信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个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整改情况。

  市委第十四轮对我县5个部门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巡察反馈意见,县分管领导分别参加各单位巡察反馈会,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各巡察组向县委和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发现问题。5个部门党组织分别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台账、逐条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落实责任分工。县委相继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被巡察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诚恳认领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对5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持续推进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截至目前,各被巡察工业园区和部门党组织共制定整改措施193项,修订完善制度37项,追缴清退违纪违规资金0.0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52万元,巡察反馈的大部分问题基本整改完成。

  根据巡察整改公开制度有关要求,现将5个部门党组织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

中共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摘要)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6月1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6日就巡察中发现的3个方面的10 个问题进行了反馈。我院党组对照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41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0项。截至目前,巡察整改完成10个,约谈及谈话提醒14人次。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1.针对“学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的问题。一是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运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5次,切实提高班子政治理论素养和指导实践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发挥好党组的示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始终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经常性督导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切实发挥班子核心作用。三是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再细化再定责,对各项工作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明确分管领导。

  2.针对“履行法律监督责任有‘短板’,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知识10余次,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采取“1+1”专门负责两项监督工作。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件20件,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制发检察建议4件。做实司法救助,办理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20000元,将物质救助、心理救治相结合,不断延伸救助实效。

  3.针对“‘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检察建议力度和刚性不足”的问题。强化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能力,扎实促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活动,审阅法院各类卷宗600余册,办理各类民事案件34件,行政、综治类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12件。积极拓展宣传形式,向群众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加大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的宣传力度,拓宽受理案件渠道。

  4.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一线’工作机制未落到实处”的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落实“三个一线”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5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在一线推动检察工作接地气、得民心。同时向群众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做好征求意见的整改工作,在一线谋划各项工作,将问题在一线解决。进一步开展“忠诚本色学习实践大交流”,筑牢忠诚检魂。

  5.针对“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通过实施主辅岗机制、岗位练兵、技能竞赛、邀请专家授课、观摩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综合素养。2021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岗位技能竞赛中,我院干警获得二等奖的1人次,三等奖2人次,获得集体奖励2个。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政治理论武装有差距”的问题。切实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规范管理“两微一端”等检察自媒体。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7.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婚丧嫁娶制度,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进行完善,对纪律作风情况下发督查通报3期。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和“严细深实勤俭廉+快”专项提升行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现已建立《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2项制度。

  8.针对“信访接待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将检察长接待日在检察机关大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接待的来信、来访、来电,均准确、及时、全面、规范录入系统,对接访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9.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及时落实工会委员会选举、开设工会经费账户等相关工作。本院技侦大楼债务由贺兰县财政按五年期化解完毕。修订完善资产处置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流程。

  10.针对“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党建基本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开展制度学习周活动,不断加强用制度指引工作,党员干警结合岗位职责积极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党组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长效督导,在“党建+”品牌上深挖细耕,不断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完善支部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党内会议记录,对党小组会议记录进行季度检查,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星定格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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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委网信办党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摘要)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21年3月30日至6月10日,银川市委第九巡察组对贺兰县委网信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6日就巡察中发现的3个方面9个问题进行了反馈。县委网信办党支部对照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整改措施19项,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0项。经过3个月的整改,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1.针对“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整体推进尚需科学规划。”的问题。建立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和综治中心“双中心”组织构架,在各乡镇(场)、街道、村和社区建立83个分中心。整合12345热线、县长邮箱、政务微博等4类网上平台,及时办理网民诉求和咨询事宜。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覆盖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县15个公共区域免费wi-fi覆盖项目。以“建设一个数据中台、利用市域治理平台、整合若干信息系统”为目标,完成“城市大脑”一期项目建设。

  2.针对“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主要通过加强队伍人才建设,提升和保障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举办贺兰县网信系统干部培训班3期200余人次参加,邀请宁夏新闻网副总编辑、自治区网安部门专家和工程师,讲授网络传播规律、网络舆情应对注意事项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防护技能等,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积极参加自治区和银川市业务培训,提升网信干部业务技能。

  3.针对“未制定2019、2020年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未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的问题。印发《贺兰县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部分县直部门负责人赴自治区参加为期3天的网络安全应急实战演练,于9月15日起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县级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7家网站、7个信息系统及3个APP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查找出了8个方面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提高了全县网络平台防入侵、防窃密、防篡改的综合防护能力。

  4.针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项落实年初制定的15项重点工作,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廉政报告制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三个清单,细化落实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开展廉政谈话,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做好廉政提醒,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

  5.针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严把政府采购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严格执行经费开支审批流程,明确经费开支审批流程和权限、财务报销手续,修订完善贺兰县委网信办采购管理、现金管理、合同管理、公务卡管理、采购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10项制度。

  6.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制定了《县委网信办办务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办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贯彻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

  7.针对“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定、任务同下、责任同查,找准结合点,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及单位周二、周五晨会学习例会制度,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规范党课流程。按时交纳党费,组织党员干部到闽宁镇、宁夏党工委旧址、雷锋纪念馆、银川市文化馆等红色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开展周末讲堂、道德讲堂6期,与结对社区开展网络文明进社区活动,深入兰丰村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8月份至今共开展18次志愿服务活动,共为群众办实事36件。

  8.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求和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谈心谈话,于7月29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8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中,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谈思想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做到有“辣味”,真正“红脸出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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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摘要)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4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6日就巡察中发现的3个方面的11个问题进行了反馈。局党组对照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41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0项。共批评教育党员干部6人,作出书面检查4人,退回资金900元。经过2个月的整改,3个方面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1.针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学习研讨,并组织知识测试4次、开展主题党日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次、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2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分析会6次,制定《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修订完善《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宣传阵地图标不规范内容进行更换。

  3.针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规范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梳理出廉政风险点7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身上。规范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内容,组织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八个一”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4.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国有资产采购标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退回违规发放窗口人员绩效考核资金900元。

  5.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询价程序,从申报、审批、组织等环节严格采购,加强采购询价环节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及财务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力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严格按规章制度支出费用。

  6.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录入、入账、计提折旧。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规定进行三方询价,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加强设备采购验收管理,保证验收质量。

  7.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办公用品实行“申请—审批—采购—入库—领取”五个程序,做到入库有量,出库有数。

  8.针对“派驻纪检组发挥职能作用不明显”的问题。邀请派驻纪检组经常性参与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局党组会议2次、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3次,并参加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9.针对“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修改完善学习管理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统筹安排理论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纳入干部理论学习。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0次。

  10.针对“党组织抓党建被动应付,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规范党员星级化管理,对2021年上半年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严格执行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网上抄袭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4人,批评教育6人。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重新修订局党组、局务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议事制度,全面梳理明确党组会、局务会、党员大会议事范围、规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开展1次特色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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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京星农牧场党总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摘要)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底至6月期间,市委第十四轮巡察第十一巡察组对京星农牧场党总支进行了集中巡察,并于8月6日就巡察中发现的3个方面的10个问题进行了反馈。场党总支对照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51条,截至目前,巡察整改完成10个问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项,县纪委约谈3人,在全场通报批评4人,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1.针对“贯彻落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措施不扎实”的问题。继续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开展“合股联营”,推进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提高群众参与性。

  2.针对“贯彻落实对民生关注不够”的问题。严格执行《贺兰县临时救助公示制度》和《贺兰县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制度》,明确救助范围、审核程序、公示审核结果等内容,推进公益事业,完善配套各项设施,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针对“贯彻落实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党总支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5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2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4.针对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3次,规范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在全场通报前任领导出现的廉政问题,及时召开京星农牧场党总支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党务政务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针对“贯彻落实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严格执行《京星农牧场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明确了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召开党总支会议5次,研究审议事项9个。加强落实议事规则,严肃严谨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加强制发文和收发文制度,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落实审核和把关责任;完善《公章使用登记表》,加强印章的管理。

  6.针对“贯彻落实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了《京星农牧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京星农牧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规定财务工作职责、支出审批程序、支出报销票据管理等事项,明确项目决策、合同签订、实施建设、资料归档、验收评审等内容,规范项目管理。

  7.针对“贯彻落实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对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报批评,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按照审批程序,由主要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支付,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做到财务公开常态化。目前,拖欠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8.针对“贯彻落实对党建工作抓的不紧不实”的问题。召开党建工作会议5次,完成京宁村“两委”选举工作,在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的前提下,选出了6名重品行、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村“两委”班子。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人,通过捋顺党组织关系,党员档案已全部移交到立岗镇党委。

  9.针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对京宁村党支部的管理,配备齐全支部班子成员,加大对普通党员的管理力度,对一名长期失联的党员京宁村支部已上报上级党委作出处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各项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按月收取党费并公示,基层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10.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计划落实京宁村村部建设、淀粉厂招商引资等;制定《京星农牧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贺京发〔2020〕39号)、《京星农牧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构建长效机制,通过笑脸积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康洁公司日常保洁和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等工作切实提升了全场人居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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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951- 887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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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贺兰县京星农牧场

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摘要)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30日至 2021 年6月10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6日就巡察中发现的3个方面的10个问题进行了反馈。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对照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41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项。共约谈党员干部4人,通报批评1人,提醒谈话1人。经过2个月的整改,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1.针对“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制定了《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集中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包村制度及导师帮带制度,组织党支部书记、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班及银川市村干部业余大专班。实施“五委共治”“巷长制”“路长制”等治理模式,落实网格化管理,新聘用40名网格员。

  2.针对“项目带动增收致富效果不佳”的问题。谋划实施铁西村枸杞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隆源村设施产业园二期项目(食用菌与蔬菜协同种植温室)及铁东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期),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铁西村农户种植枸杞向管委会借款15万元未收回问题,目前已收回11520元,13840元还未收回,已下发催款通知书,对于多次催缴仍拒绝还款的农户,将通过法律渠道收回借款,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3.针对“重点工作落实的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培育5名村干部+5名村民致富带头人并与企业签订联农带农富农协议,在隆源村举办2期妇女识字班及8场(次)乡村振兴主题文艺演出活动,激发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开展低保政策宣讲5次,组织50余人开展为期一周的技能培训1次。对483处违建图斑逐个进行核查,分类施策,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4.针对“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在隆源村创新开展“垃圾不落地”试点,新建垃圾收集点、残膜、废弃农药瓶回收点,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过的农村户用厕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摸排,落实问题整改。同时通过实施铁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建设项目,解决农户未接入污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存在排污不畅问题。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不细”的问题。签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开展“党史随身听送学上门”、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史学习专栏、“抖音党史课堂”及“讴歌百年党史 展现时代风采”朗诵比赛等活动,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绘制百年党史彩绘墙,新建隆源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长廊、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安装党史学习教育喷绘展板等,提高党史学习成效。

  6.针对“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够有力”的问题。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4次,开展集中学习1次,开展廉政教育谈话6次,签订廉政承诺书45份,下发督查通报2期。制定《中共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明确了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并建立长效机制。

  7.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管委会站所设置,明确站所人员配置及各站所工作职责。制定《贺兰县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文件印发程序,加强对文件印发的管理,明确专人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及管委会日常会议记录,并实行AB岗,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植树造林、疫情防控志愿活动4次,走访慰问退役军人2次。

  8.针对“财务、招标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成立南梁台子项目采购及验收小组,加强项目采购和验收的管理。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12个,整改完成12个,并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财务收支、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把审核关,确保各项流程的合法性和各类资料的完整性。

  9.针对“抓基层抓基础意识不强”的问题。2021年全场共培养后备干部9名,由各村村干部一对一帮带培养,提高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干部培养质量。制定了《南梁台子农牧场2021-2025年发展党员计划》,2021年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7人,吸收预备党员4人,转正党员5人。

  10.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的问题。坚持抓党建“四个一”工作机制,召开党建例会3次。建立述职评议、年终考核工作机制,组织召开2021年上半年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各包村领导指导各村党支部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2012年-2021年发展、转入、转出的34名党员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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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951-2178226

  电子邮箱:hlxnltzglwyh@163.com

  通讯地址:贺兰县南梁台子农牧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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